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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担心法援律师服务不到位,她打算“买放心”

两年后,律师还给她一个“惊喜”

  见习记者 沈艳瑜 通讯员 来肖 

  本报讯 “这个红包还是要归还给您的,感谢您对我们律师工作的大力支持……”近日,洪丽(化名)再次来到杭州市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这一次,不是她找律师,而是律师找她。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的一天。当天,洪丽乘坐亲戚的私家车时,一块掉落的钢板砸到了前挡风玻璃,玻璃碎片飞溅起来,扎进了洪丽眼睛,导致她眼睛神经严重受损。由于洪丽家中并不富裕,支付高昂的手术费已让她感到很吃力。在亲友的帮助下,洪丽来到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2017年,经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浙江天和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季小红承办了这起法律援助案件。洪丽担心法律援助律师因服务免费而敷衍了事,就想到了送红包“买放心”的法子。第二次会面时,她将一张银行卡用红包袋装好塞给了季小红。

  季小红拿到红包后并没有当场退还给洪丽,而是第一时间上交到富阳区司法局,由政治处代为保管。“因为当时这个案子比较复杂,如果我坚决不收的话,当事人可能会心里不踏实。”季小红说,“我暂时先把红包上交给区司法局,等案子结了再还给她,也是为了给当事人一份‘安心’。”

  洪丽的案子一办就是两年。在这段时间里,季小红始终尽心尽力地为洪丽提供法律服务,她多次奔走于当事人家中、律所、法院等地,不论是案情脉络整理还是安抚当事人情绪,她事无巨细。今年11月,案子终于有了结果,季小红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当事人洪丽,让她一同前往富阳区司法局。

  “接到电话时,还以为就是让我过去商量一下结案后还需要处理的事情,没想到给了我一个这样的‘惊喜’!”洪丽很是意外。在双方见证下,富阳区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许晓丽打开财务室保险柜,取出在里面尘封了两年多的红包,将它退还给了洪丽。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两年后,律师还给她一个“惊喜” 2019-12-03 2 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