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浙江法制报2019年10月30日第11版刊登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中,保证人及合同编号一栏,应补充保证人杭州云石仙女湖置业有限公司、中球冠集团德清石化有限公司、杭州山泉湾置业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编号:HZ0810120170068-11、HZ0810120170069-11、HZ0810120170068-12、HZ0810120170069-12、HZ0810120170068-13、HZ0810120170069-13。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