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浙0382民初6713号
黄旭明: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浙0382民初6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411民初5436号
袁月珍:本院受理原告钟建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9)浙0411民初5437号
徐根杰:本院受理原告吴云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9)浙0411民初5356号
贾宝民:本院受理原告严阿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下午14时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1015号
邵金来: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邵金来、叶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523民初10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邵金来、叶丽偿还原告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1万元及利息、罚息、复息(暂计算至2019年1月10日为5712.46元;其中,以本金11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1日起,按月利率6.525‰加收50%计收罚息。以本金4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1日起至起诉之日,按月利率6.525‰计收利息;自起诉次日起,按月利率6.525‰加收50%计收罚息。以本金6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1日起至2019年2月24日止,按月利率7.124999‰计收利息;自2019年2月25日起,按月利率7.124999‰加收50%计收罚息;对欠付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利随本清),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540元,公告费650元(该费用已由原告直接支付浙江法制报业有限公司),合计5190元,由被告邵金来、叶丽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