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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9年12月11日

  (2019)浙0102民初5499号

  张丽云、陈华琴、林莉君、庄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裕丰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张丽云、陈华琴、林莉君、庄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4781号            

  方来法、章华芬: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永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方来法、章华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5187号            

  周华利: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永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周华利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4951号            

  高银林、林云素、杨海晓:本院受理原告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高银林、林云素、杨海晓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4953号            

  吴剑磊、胡佩佩:本院受理原告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吴剑磊、胡佩佩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4956号            

  王旭、王静权:本院受理原告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旭、王静权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5500号            

  张峰平、王效:本院受理原告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峰平、王效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5262号            

  孙翔、李峰: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顺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与诉被告孙翔、李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1873号

  何尔信: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市福州商会与被告何尔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 浙0191 民初1873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阊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E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1997号

  浙江达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孙震:本院受理原告吴慧萍诉被告浙江达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孙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19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1907号

  潘彩英: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娣诉被告潘彩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8804号

  杭州面包与纽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蔡绍虎诉被告杭州面包与纽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88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82民初1928号

  徐云良:本院受理原告叶海林与你、吴学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2019)浙0182民初19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徐云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叶海林借款本金120000 元。二、被告吴学良对被告徐云良.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7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3350元,由被告徐云良、吴学良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央即发生法律效力。建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212民初11099号

  宋丹丹:本院已受理原告徐颖超与被告宋丹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 浙0212民初110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6106号

  欧阳玉强、张顺芳: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转普通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3月18日9: 00在状元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5620号

  唐学金: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瑞意鞋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学金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562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唐学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温州市瑞意鞋材有限公司251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28元,公告费650元(由原告垫付),共计1078元,由被告唐学金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6465号

  王进:本院受理原告周泉方与被告王进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646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周泉方加工费18245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56元,公告费650元(由原告周泉方垫付),合计906元,由被告王进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4632号

  陈正得: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荆支行与被告项林飞、陈正得、鲍瑞斌、陈鹏、项财良、陈正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82民初46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3251号

  陈永余、干小英、吴建林: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合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永余、干小英、吴建林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82民初32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6938号

  赵顺美、冯卫琴、张崇益:本院对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荡支行与被告赵顺美、冯卫琴、章近来、张崇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82民初693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荡支行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32元,减半收取26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13元,共计579元,由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荡支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破70号之一

  本院于2019年11月27日裁定受理浙江鲁瓦拓工控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0年2月4日前向管理人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书面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机场大道5062号;联系人:戴元斌、蔡京;联系电话: 18857797971. 15057595510)。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法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2月11日下午14: 30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召开。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破69号之一

  本院于2019年11月27日裁定受理浙江世恒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0年2月4日前向管理人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书面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机场大道5062号;联系人:戴元斌、蔡京;联系电话: 18857797971. 15057595510) 。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法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2月11日上午9: 00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召开。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破68号之一

  本院于2019年11月27日裁定受理浙江普福防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0年2月4日前向管理人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书面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机场大道5062号;联系人:戴元斌,蔡京;联系电话: 18857797971.15057595510)。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法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2月10 日下午14: 30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召开。

  乐清市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法院公告 2019-12-11 2 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