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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他吵着要水果店老板给他炒菜

朱思君 漫画

  见习记者 应欣欣 通讯员 朱思君 娄海韵 叶小孚 慕煊 童法

  

  时间:

  12月11日

  地点:

  永康市法院

  半梦半醒间,醉醺醺的金某开始伸手摸索身边,想摸到酒瓶,却只摸到了冰冷的铁栅栏。他睁开惺忪睡眼,才发觉自己正躺在派出所的羁押室里。

  2018年,云南籍的金某来到永康某村谋生,因为酒瘾过大,没有一份工作干得长。但他不在乎,甚至天天以喝酒为乐,醉了就躺在村里的小凉亭里睡觉。

  村里人都叫他“酒鬼”,对他避而远之。村里副食店和超市的老板尤其“怕”他。副食店老板周昀(化名)叹苦经:“他来我店里,不带钱,只带着把菜刀,叫我给他一瓶酒。”害怕金某闹事,周昀只好拿酒给他。

  就这样,金某常常拿刀威胁,强拿硬要地从村里小店拿酒喝、拿烟吸,有时干脆在店内大摆酒阵,喝完酒扭头就走。

  报警求助的副食店和超市老板多了,金某就成了派出所的“常客”。辅警杨成(化名)对金某印象颇深:“他经常在村里小店拿酒喝,不给就赖着不走,或者在村里的饭店吃霸王餐,吃完还要耍酒疯。每次我们把他带回派出所的时候,他都是喝醉酒的状态。”

  除了吃霸王餐,金某还曾吵闹着要求村里水果店的老板胡覃(化名)为他炒几个菜,被拒绝后竟然抢夺水果。醉酒后的金某还曾刮花路边的汽车、砸碎汽车的挡风玻璃,或是干脆躺在马路上拦路截车,索要钱财。

  问及金某如此“任性”撒泼的缘由,他的回答让人大跌眼镜,“因为这边的人、店老板都比较好说话。”

  村民们“好说话”并不能成为金某“任性”撒泼的理由。近日,永康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金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浙江法制报 法庭上 00012 他吵着要水果店老板给他炒菜 2019-12-13 2 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