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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胡立岗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标的债权明细表: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预定为准。
2.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至2019年7月25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胡立岗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胡立岗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胡立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胡立岗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胡立岗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胡立岗履行担保权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

  特此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电话:0575-88586970

  胡立岗  联系电话:18267510533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胡立岗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胡立岗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12-13 2 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