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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沙建稳与陈瑶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即2019年7月24日,具体以人民法院判决或债权文件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或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件为准。

  根据沙建稳与陈瑶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沙建稳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陈瑶。现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陈瑶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陈瑶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沙建稳

  陈瑶

  2019年12月1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沙建稳与陈瑶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12-13 2 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