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9月20日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借款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保监会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已将其对借款人浙江省迪达进出口有限公司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借款人浙江省迪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联系电话:0571-87218827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527372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