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5版: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夏琦:

  本机关对你2018年10月24日,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杭州市西湖区春天花园小区为投诉举报人杨某开展牙科诊疗活动,收费3000元的处罚决定已于2019年6月17日公告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西卫医罚[2019]26号)。至今你尚未履行1、没收非法所得3000元;2、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的催告书送达给你,本机关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催告书》(杭西卫医催[2019]11号)。

  现要求你自收到本催告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没款 5000元、加处罚款 2000元合计 7000元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地址建设银行所属杭州市各营业网点(机构代码0040801009)。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你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你有权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2019-12-19 2 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