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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案卷

贴着“绍兴黄酒”商标,却是“傍大牌”的勾兑品

累计涉案3000余万元,警方扣押制假原料近50吨

  通讯员 朱灵斐 

  “汲取门前鉴湖水,酿得绍酒万里香”,绍兴黄酒是绍兴的一块“金字招牌”。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这块“招牌”。日前,绍兴警方破获一起典型的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累计涉案3000余万元。

  2019年11月,越城区公安分局民警在走访时,从绍兴黄酒行业协会了解到:江苏等地市场上陆续有打着“绍兴老酒”“绍兴酒”“绍兴黄酒”等注册商标、价格低廉且勾兑明显的“绍兴黄酒”出现,给绍兴黄酒的声誉及品牌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了解情况后,绍兴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会同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工作。

  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专案组查明,江苏海门籍张某某、上海浦东籍孙某某等人有制假售假嫌疑,并找到了他们位于海门某地的制假窝点。

  12月11日下午,绍兴警方出动100余名警力,联合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赶赴海门等地。

  12日凌晨,集中收网行动中,警方一举捣毁制假企业1家,查获制造假冒注册商标标识企业3家;同时查获售假窝点11处,抓获制假售假人员25名;当场扣押假冒“绍兴老酒”注册商标产品成品5100余箱、包装半成品1800余箱、瓶装假酒5万余瓶、散装假酒近6吨;查封生产线一条,扣押制假原材料近50吨,已印制的假冒“绍兴老酒”注册商标标识15万余件。

  经查,自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伙同孙某某,以非法获取暴利为目的,合谋生产劣质勾兑酒,冒充“绍兴老酒”“绍兴酒”“绍兴黄酒”用于销售,累计销售额达3000余万元。

  目前,张某某、孙某某等7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16 贴着“绍兴黄酒”商标,却是“傍大牌”的勾兑品 2019-12-19 2 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