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3破2号

  2019年4月12日,本院裁定受理了浙江世嘉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本院审查后裁定确定浙江世嘉工贸有限公司债务金额8116470.99元。管理人查明浙江世嘉工贸有限公司财产为562944.13元。本院认为,浙江世嘉工贸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不存在重整、和解可能,应予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0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1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12月10日裁定宣告浙江世嘉工贸有限公司破产。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9727号

  陆国平: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杰诺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陆国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请要求:1、由被告偿还欠款7万元及支付利息(利息自2018年2月1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0年3月25日上午8:50,开庭地点在本院第19审判庭西门五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419号

  程池庆:本院受理原告陈文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4419号民事裁定书。主文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143号

  于荷钗: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4143号民事裁定书。主文如下:准予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6883号

  张百林:本院受理原告朱子贵与被告张百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6883号的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40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6487号

  马向前: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易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马向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6487号的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40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9-12-19 2 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