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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9)浙0305民初189号

  柯位展、张爱真: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兴旺与被告柯位展、张爱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5民初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申请人仪邦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平阳县大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2月10日指定温州道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平阳县大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0年2月1日之前向平阳县大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同人恒玖大厦505室;联系人:叶文潘13868872611、鲍建珍1836772123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56条之规定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2月7日10时00分在平阳县人民法院第十七审判庭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5条之规定,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前,平阳县大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需依法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平阳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申请人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梦婕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取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浙江梦婕鞋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2月1日向浙江梦婕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大厦A-405室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范定静13616619369、郑康静1997531717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56条之规定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在平阳县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5条之规定,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前,浙江梦婕鞋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需依法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9)浙0381破30号之一

  2019年1月16日,本院根据刘华敏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科创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债务人温州科创鞋业有限公司目前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不足10万元。本院认为,债务人温州科创鞋业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12月10日宣告温州科创鞋业有限公司破产。

  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1破1号之二

  因债务人浙江超凡膜结构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已经分配完结,现该公司已无可供分配的其他破产财产,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浙江超凡膜结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本院于2019年12月6日裁定终结浙江超凡膜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9-12-23 2 2019年12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