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006号
赵红卫:本院受理原告许维龙诉被告赵红卫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40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赵红卫支付原告许维龙加工费45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19年7月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5916号
方剑:本院受理原告张道进与被告方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591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3月27日9时00分在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4748号
卢文泽:本院受理原告卫朝正为与被告卢文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47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卢文泽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卫朝正货款50000元,并赔偿自2019年8月13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105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450元,由被告卢文泽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4318号
张茂康、杨丛芳:本院受理原告牟文林为与被告张茂康、杨丛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43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茂康、杨丛芳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牟文林借款本金300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7月24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800元,公告费400元,财产保全费2020元,合计8220元,由被告张茂康、杨丛芳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4民初4274号
温岭市太平陌上花开自助餐厅:本院受理原告台州利柏食品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本院(2019)浙1004民初4274号民事裁定书。裁决如下:驳回原告台州利柏食品有限公司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受理费450元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在上诉期内未预交的,应当在上诉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