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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王海龙:今特通知你以下债权转让事实:一:本人对你享有的(2012)绍虞东商初字第1037号民事判决书、(2012)浙绍商终字第83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债权;二:徐立锋转让给本人的(2012)绍虞东商初字第156号债权;以上债权本人已于2014年12月8日转让给娄明强,因你下落不明,望于见报后即向娄明强履行,债权数额以上虞区人民法院核定的为准。申明人:张烈谈

  2019年12月2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公告 2019-12-24 2 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