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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2019年12月6日,本人陈建波与黄荣华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本人陈建波对胡建波、茹聪波、慈溪市颐禾塑化有限公司、浙江颐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慈溪市希伯来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慈宁轮胎有限公司、励明龙享有的债权(具体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案号为(2013)浙甬商外初字第32号的生效民事判决书及该判决书项下(2013)浙甬执民事第341号执行裁定书中确定的陈建波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该债权本金及本金产生的可依法计算的利息、孳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相关附属权利一并转让给黄荣华。

  上述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后,请向黄荣华履行全部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公告 2019-12-24 2 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