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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从社区矫正对象 到热心市民

背后是司法社工的 暖心帮扶

  通讯员 李佳敏 

  他坚持做公益6年,是文明交通督导员、导医服务志愿者、公益活动组织者,也曾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

  他叫金洪(化名),义乌人。2013年6月,金洪因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进入社区矫正。刚开始,金洪对每月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并不上心。他的情况引起了义乌市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注意,并派老孙做他的帮扶教育工作。

  “要做好帮扶,首先就要去标签,把他当朋友看待。”老孙说。经过多次深入交谈,金洪向老孙敞开了心扉。老孙常常鼓励他积极参加活动,融入集体,才能得到他人认可。渐渐地,金洪不仅准时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按时向司法所报告,还主动跟老孙分享学习心得。

  一次教育学习活动后,金洪告诉老孙他想策划养老院的公益活动,“因为你和其他社工的支持帮助,让我感受到了被信任、被认可,我想回报社会。”金洪说。在老孙的帮助下,最终金洪成功开展了公益活动。

  虽然现在金洪已经解矫,但他仍坚持做公益,6年从未间断,像他这样的社区矫正对象在义乌还有不少,他们的蜕变得益于司法社工默默无闻的帮助。义乌市司法局有关人士说,他们将不断总结创新,帮助更多社区矫正对象重新出发。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从社区矫正对象 到热心市民 2019-12-25 2 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