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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村民救了猫头鹰

  12月22日晚,天台县街头镇村民陈先生在路上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他知道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于是就将猫头鹰送到了派出所。

  陈先生说,民警经常下村宣讲法律知识,现在很多村民都懂法,知道野生动物也是受保护的对象,大家保护动物保护环境的意识都提高了许多。

  经民警联系,这只猫头鹰由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带回治疗,待康复后再放归自然。

  通讯员 许尚高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村民救了猫头鹰 2019-12-25 2 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