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年12月25日
(2019)浙0304民初6899号
梁声宇:本院受理原告黄晓群与被告梁声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68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梁声宇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黄晓群加工款4855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从2019年8月22日起按年利率4.35%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14元,公告费650元(由原告垫付),合计1664元,由被告梁声宇负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7076号
胡连祥: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梧田俏俏服装加工厂与被告胡连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70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胡连祥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温州市瓯海梧田俏俏服装加工厂货款439892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从2019年8月29日起按年利率4.35%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898元,公告费650元(由原告垫付),合计8548元,由被告胡连祥负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10429号
方波、周欢:原告浙江天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2019)浙0382民初1042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简式裁判文书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0年3月27日09:0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10430号
郑平、郑爱女:原告浙江天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2019)浙0382民初1043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简式裁判文书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0年3月27日09:2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1破12号之二
因债务人瑞安市拓普鞋业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已经分配完结、现该公司已无可供分配的其他破产财产,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结瑞安市拓普鞋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于2019年12月17 日裁定终结瑞安市拓普鞋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9)浙0481民初4178号
李良明:原告王送转与被告李良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481民初41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良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王送转借款23016.61元,并支付原告利息损失(以23016.61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3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6元,由被告李良明负担。公告费6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李良明于本判决生效后直接支付给原告王送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9)浙0502民初5911号
朱建国: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支行诉被告朱建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502民初5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9)浙0781破20号
我院于2019 年9月3日作出(2019)浙0781破2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兰溪市华纬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大名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因兰溪市华纬纺织有限公司已无资产可破,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于2019年12月20日作出(2019)浙0781破2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宜告债务人兰溪市华纬纺织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本案破产程序。兰溪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1破19号
我院于2019 年9月3日作出(2019)浙0781破1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兰溪市水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耸一案。并指定浙江大名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因"溪市水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已无资户可破,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于2019年12月20日作出(2019)浙0781破1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债务人兰溪市永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本案破产程序。
兰溪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