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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与竹振坤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如下:(截止2019年12月24日,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竹振坤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如对上述内容存有异议,应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本行提出,逾期将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75-83002206。

  鉴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拟与自然人竹振坤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竹振坤。自然人竹振坤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正式签订债券转让协议之日起立即向竹振坤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竹振坤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2019年12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与竹振坤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12-25 2 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