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职业放贷人征税
通讯员 陈晓峰
本报讯 近日,景宁畲族自治县法院依法对一名职业放贷人的利息收入征税10877.1元,这是省高院与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的会议纪要》后,该院完成的第一起对职业放贷人征税案件。
该院在查明申请人梅某系职业放贷人后,立即向县税务局发出告知书,请求计算梅某应缴税款并予以追缴。县税务局出具《关于协助征收税费的函》回复法院。该院依据回函内容,告知申请执行人梅某欠税事宜,目前申请人已向县税务局足额缴纳税款。
通讯员 陈晓峰
本报讯 近日,景宁畲族自治县法院依法对一名职业放贷人的利息收入征税10877.1元,这是省高院与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的会议纪要》后,该院完成的第一起对职业放贷人征税案件。
该院在查明申请人梅某系职业放贷人后,立即向县税务局发出告知书,请求计算梅某应缴税款并予以追缴。县税务局出具《关于协助征收税费的函》回复法院。该院依据回函内容,告知申请执行人梅某欠税事宜,目前申请人已向县税务局足额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