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逃避检查 疯狂司机获刑
通讯员 海薇
本报讯 临近春节,各种聚会接踵而来,在此提醒各位驾驶员,万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近日,一名有着10年驾龄的驾驶员,就因为醉驾企图逃避检查,作出了令人震惊的举动,被海宁市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
蒋某36岁,江苏睢宁人。2019年3月24日晚,蒋某酒后驾车行驶时遇到民警设卡检查。为了逃避检查,蒋某驾车掉头逃跑。交警发现后全力追赶,蒋某闯红灯逃至治江路上的人行道上,警车将蒋某的汽车拦停。正当民警用手拉住车辆副驾驶室门把手,敲窗要求检查时,蒋某作出了疯狂的举动。他加速撞击警车,同时还撞上了正常停放在车位上的一辆小轿车和一辆电瓶车。随后蒋某全然不顾周边群众的安危,逆向冲上道路疯狂逃窜,穿梭于对向正常行驶的车流间。在经过新城路富江路口后,蒋某撞上了路边的石块,车子瞬间失控,随即撞上了绿化带上的树木,一下子燃起了火花。巨大的撞击力让车身发生180度旋转,之后被绿化设施卡停。车辆撞停后,蒋某仍欲逃离,随即被民警抓获。经检测,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7毫克/100毫升,远超醉驾标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某明知醉酒驾车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交通法规和公共安全,在被查处过程中驾车逆行、连续撞击车辆等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介绍,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原本被告人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可能会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1至6个月,但是被告人为了逃避处罚,作出的后续行为反而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这个罪名的法定量刑期起步就是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