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浙江鹏博润翔实业有限公司:
本局于2019年10月11日受理的关于肖正华同志的工伤认定申请,已于2019年11月22日作出富人社工伤认定(2019)293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肖正华同志2019年6月19日受伤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富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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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2019年10月11日受理的关于肖正华同志的工伤认定申请,已于2019年11月22日作出富人社工伤认定(2019)293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肖正华同志2019年6月19日受伤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富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