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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跨年狂欢随便嗨? 这么做会被处罚!

  本报记者 陈立波 通讯员 王昕 

  本报讯 深夜在酒吧进行跨年狂欢,楼上居民不堪其扰愤而举报。1月2日上午,杭州文一西路一酒吧老板林先生,来到杭州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新中队接受调查。

  2019年12月31日晚上9点半,家住文一西路的沈女士因无法忍耐楼下酒吧喧闹的音乐声,向警方报案。民警到场了解是噪音污染纠纷后,联动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新中队队员,进行现场执法,事后酒吧服务员配合做出整改。

  没想到,到了11点45分,酒吧在临近跨年时再次掀起狂欢高潮,沈女士不堪其扰,便又一次向警方投诉。此次看到执法队员到场,酒吧老板林先生明显不怎么配合,并声称自己的音乐绝对不会超标。为此,执法队员拿出噪声仪测量,结果显示该处噪音比环境噪声标准高出了10分贝。

  看到现场测量结果,林先生开始服软,但因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执法队员向林先生开具了《接受调查告知书》,要求他于1月2日到文新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文新中队执法队员告诉记者,根据《条例》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致使所使用的设施、设备产生的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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