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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平安绍兴 共创平安

问题大米豆芽被查处

绍兴多部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通讯员 陈立刚  张娜

  本报讯 近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四部门向社会公布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阶段性成果,全市共查办案件数1207件,罚款金额464.87万元。

  在整治行动中,四部门精准出击,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校园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

  今年3月,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绍兴袍江某仓库内,发现大量印有“五常大米稻花香”字样的包装袋、加工设备以及可疑大米等,通过抽检仓库内和销售单位18批次的大米,查实14吨大米不符合国家标准,最后执法人员依法作出没收非法经营的大米以及生产经营设备,并处以65万元罚款的决定。

  今年11月,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崇仁农贸市场裘某销售的黄豆芽、绿豆芽进行监督抽检,结果显示,绿豆芽中的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含量严重超标。经查,绿豆芽是裘某儿子生产的,每批次都添加了“无根水”“豆芽206”,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并立案。

  据悉,绍兴四部门将总结联合行动工作经验,巩固成果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态度,在全市营造食品安全“全民关注、全程互动、全市发力”的良好氛围,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浙江法制报 平安绍兴 共创平安 00016 问题大米豆芽被查处 2020-01-06 2 2020年01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