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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出大价钱去嫖娼,高薪男被拘留开除

  通讯员 何文斌 施吉斌 

  台州市椒江区一男子,本来有份高薪体面的工作,因一时冲动想去嫖娼寻刺激,结果又因身体不适,刺激没寻到,不但“浪费”了3500元钱不说,还落得个被拘留、被开除的下场。

  近日,台州路桥警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刘某(女)、刘某某(男)有卖淫嫖娼行为,遂将案件及涉案行为人移交至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白云派出所办理。

  经查,刘某某,27岁,江西人,在椒江有一份算得上高薪体面的工作。刘某,22岁,贵州人。

  据刘某、刘某某交代,2019年12月2日,两人分别通过冉某介绍,于当晚8时在椒江区某超市门口见面。见面后,刘某、刘某某两人边走路边聊天边谈价格,最后谈好以3500元钱的价格发生性关系。

  刘某某以微信二维码扫码的方式,将预先由冉某介绍时谈好的价格3000元钱转给刘某,其余500元钱以其他方式转账。

  接着,在商讨卖淫嫖娼地点过程中,刘某某突感身体不适,两人未发生性关系,各自离开,直至被路桥警方查获。

  刘某、刘某某双方谈好以3500元价格进行卖淫嫖娼,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卖淫、嫖娼,双双被椒江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日。

  刘某某所在的公司得知刘某某因嫖娼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后,随即将他开除。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出大价钱去嫖娼,高薪男被拘留开除 2020-01-07 2 2020年01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