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重重一拳打在辅警脸上
执法权威不容挑衅,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讯员 王振浩 本报记者 陈佳妮
本报讯 酒后砸车还不够,面对民警他不仅没收敛,还动起了手……近日,海宁警方办理了这样一起妨害公务案,执法权威不容挑衅,犯罪嫌疑人郭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也是2020年海宁首起辱警、袭警案。
当日晚上7点多,海宁斜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斜桥镇某小区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轿车发生刮擦。民警辅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本是一起并不复杂的交通事故,但没想到,事件很快“升级”了。仅仅过了3分钟,民警还没来及得赶到现场,轿车驾驶员再次拨打了报警电话:“摩托车驾驶员打我,我跑开了,他就把我的车给砸了!”
交警和派出所民警相继赶到现场,开展现场调查。
摩托车驾驶员是一名中年男子,民警靠近他时就发现他身上有一股酒气。男子极度不配合民警工作,既不出示驾驶证,也不说出自己姓名,还借着酒劲对辅警进行辱骂。
骂完之后,这名男子扶起摩托车就想离开,辅警挡在摩托车旁,对他进行劝说。男子眼见无法脱身,顿时恼羞成怒,将摩托车朝辅警身上推去。车子倒地后,他还不罢休,骂骂咧咧地扑向辅警,并重重一拳打在辅警的脸上。
民警立即上前将男子抓住,强制传唤回派出所。
所幸,被打辅警除口腔破皮外,并无大碍。
据悉,男子姓郭,今年48岁,海宁本地人。据郭某供述,当天晚上,他酒后骑着摩托车出门,与一辆白色轿车发生刮擦,郭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这一摔,郭某的火气上来了,撒起了酒疯。他起身后先是追打轿车驾驶员沈某,见沈某跑开后,又拿起摩托车上的一个提桶,砸向轿车的后挡玻璃,把玻璃砸出了一个大洞。
待处警人员赶到现场,郭某还继续撒酒疯。
目前,郭某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海宁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检测,郭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82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标准。对郭某涉嫌危险驾驶、打砸车窗等行为,警方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