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6473号
方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6473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由石学纲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孟有、人民陪审员洪惠昌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4月10日9:3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6889号
潘承耀: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6889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由石学纲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孟有、人民陪审员洪惠昌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4月10日9:15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206号
李世恩:本院受理原告浦江县荣昌喷胶棉有限公司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4206号民事判决书。主文如下:被告李世恩对浙江浦江富源工贸有限公司欠浦江县荣昌喷胶棉有限公司的货款在浙江浦江富源工贸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部分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3042元, 公告费650元,合计3692元,由被告李世恩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6289号
洪军: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6289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由石学纲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孟有、人民陪审员洪惠昌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4月9日9: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