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原股东合伙人金晓刚先生已于2019年11月18日因故离职,其本人自离职之日后的一切相关事宜均属其私人行为,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不负责其行为的任何后果。声明人:浙江东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