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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企业家代表委员热议《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

“浙江民企的春天提前来了”

  本报记者 陈洋根 陈立波 王志浩

  见习记者 胡宗昊 

  《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将在今年省两会期间进行审议表决。据了解,以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为题开展地方性立法,在全国尚属首次。

  这部以深化“放管服”为重点的条例将有效填补立法上民营企业定义的空白,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约束有形之手,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这两天,该《条例》也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重点。

  “尽管《条例》还没出台,但我感觉这股东风已经吹向了企业,也温暖了我们企业家。”省人大代表、森宇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俞巧仙告诉记者,去年以来,她参加了四五次支持民企发展的相关座谈会,“每次都让我看到更多希望,感觉到政府一直在支持、关心我们”。

  在俞巧仙看来,《条例》涉及公平准入、企业融资、权益保护、民企规范健康发展等企业家最关心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对民企真重视真支持的决心,给民营企业家们吃了一颗定心丸。“我深刻地认识到,省委、省政府对民企、小中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释放的信号是一脉相承的。”

  省人大代表、浙江斯凯瑞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荣昌看完关于《条例》的说明后,情不自禁地在上面写下了“精神振奋”四个字。

  “感受到浙江民企的春天提前来了!”陈荣昌期待地说,“以出台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来保护民企权益,这对我们来说是个福音。”这其中,平等准入方面的内容让陈荣昌尤为关注。“从《条例》可以看到,政府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力争为民企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陈荣昌说,“以招投标为例,以前民企面对的条条框框就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公平,但现在《条例》明确规定这是不允许的。”他建议,“如果能把民企的无形资产如专利、院士专家工作站、国际期刊论文等也纳入银行授信,对于民企来说将是一种激励。”

  “通过立法的方式促进民企发展,我们企业经营者感到非常踏实并深受鼓舞。”省政协委员,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胡柏藩说,近年来,自己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政府对民企的务实态度,特别是目前开展的“三服务”,是真正为企业着想,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相信《条例》的出台会给企业经营带来更多利好。他说,《条例》不仅明确了民企在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还有利于民企据此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条例》出台后,落实到位是关键。”省政协委员、赛丽正宏集团董事长夏赛丽表示,《条例》的出台将为民企发展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健康的环境,这对促进民企发展大有好处,希望《条例》通过后,能将其中的规定一条条落到实处,这才能让这部意义重大的地方性法规发挥最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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