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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下降4.6%,自动履行上升2.7%,移动微法院流转案件136万件次

省高院工作报告亮点纷呈

多项全国第一,奋力开创司法事业新局面

  本报记者 高敏 

  1月14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作法院工作报告。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68.6万件,办结172.3万件,法官人均结案336件。一组组数据,一个个事例,生动诠释了浙江法院干警主动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职业精神。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冲刺之年。浙江法院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提升政法核心战斗力,为“两个高水平”建设和省域治理现代化贡献出司法力量。

  开展“三服务”活动,提升服务大局实效

  精准服务企业

  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72万件,审结73.9万件,其中涉企纠纷35.5万件,涉案金额3794.6亿元。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中断企业的指挥系统,不中断企业的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

  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9万件,助力打造知识产权生态最优省。

  发挥破产审判市场拯救和净化功能——审结破产案件1704件,盘活企业存量资产385.8亿元,释放土地资源2.7万亩、房屋面积1080.4万平方米。

  高效服务群众

  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6%,网上立案51万件,跨域立案2852件。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审结抚养、赡养、婚姻等家事案件6.1万件;审结涉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等案件2万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3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678万元。

  有力服务基层

  增设34个人民法庭,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28.5万件,诉前化解各类纠纷5.9万件。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7.1万件,审结7.2万件,判处罪犯11.3万人。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3.8万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337人被依法免除刑事处罚。

  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为3.1万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师到庭辩护。

  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宣告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做好特赦实施:依法裁定特赦2785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黑恶案件1425件,认定构成黑恶犯罪分子3968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98人,判处财产刑3096人5.4亿余元;发现并移送涉黑恶线索1528条2033人、涉“保护伞”线索174条176人。

  严惩职务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99件723人。

  改革创新,为省域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聚焦基层社会治理,

  探索诉源治理“浙江模式”

  全省法院收案下降4.6%,收案数系全国唯一负增长。

  全面推广“龙山经验”“普陀模式”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日益健全。

  聚焦防范化解风险,

  依法规范金融秩序和民间借贷活动

  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民事案件12.6万件,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886件;

  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对454件421名职业放贷人的利息收入补征个人所得税3691万元;

  审结“套路贷”犯罪案件484件2097人,全省新收民间借贷案件15.2万件,同比下降29.6%。

  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9万件,审结1.9万件,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

  省、市、县三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协调化解近30%的行政案件。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与沪苏皖高院合力保护生态环境,审结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57件,判处罪犯2369人;

  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发出司法生态令状102份,补植面积528.7亩;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17件。

  聚焦诚信社会建设,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自动履行率达48.2%,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新收执行案件62.4万件,同比下降4.1%;

  加大失信惩处力度,罚款19.4万件、拘留6.6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44.6%和92.5%;

  以拒执罪判处734件833人,同比分别上升70.3%和64.6%。

  聚焦网络社会治理,贡献智能审判浙江经验

  审结涉网纠纷1.9万件;

  深化杭州互联网法院建设,上线首个区块链智能合约司法应用;

  移动微法院累计流转案件136万件次,惠及47万名当事人、9万名律师。

  “三个建设年”为载体,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开展思想建设年活动,以思想建设守初心

  开展“政治大学习”

  开展“理论大培训”

  举办“思想大讲堂”

  开展“认识大讨论”

  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以质量建设担使命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

  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

  依法严惩扰乱诉讼秩序行为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作风建设树形象

  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年”活动要求,严肃执纪问责,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激励人、警醒人,营造崇廉向善、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回眸

  2019年

  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31件。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2件。

  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审结抗诉案件699件。

  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全省累计上网裁判文书661万余份,居全国第一,省法院司法透明度位列全国高院首位。

  展望

  2020年

  全省法院今年总体工作思路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期望,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全面深化政治建设、规范化建设、智能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核心战斗力,奋力开创我省审判事业新局面,为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院,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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