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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衢州找到做实行政检察突破口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汪璆 

  对一处非法占地,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也依法裁定拆除违法建筑物,但结果非法建筑仍“岿然不动”,这该怎么办?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对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在我省,由于类似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量较多,一些地方存在行政非诉执行难。如何进一步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做实行政检察,衢州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找到了突破口。

  2018年,衢江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杜某非法占地行政处罚决定后,法院裁定要求拆除违法建筑物和设施,并由镇政府组织实施,但镇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执行法院裁定。

  为了弄清因由,检察官调阅卷宗,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到违法占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查实相关情况后,衢江区检察院分别向该区法院和上方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建议上述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区法院和上方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2018年5月30日,法院作出补充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罚款决定,同年7月该款执行到位。上方镇政府也于7月拆除了案涉违法建筑物和设施。

  针对该案中发现的问题,衢州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国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衢州市共发出涉国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2件,推动整治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及设施45.5万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23万平方米,退还非法占用土地21.7万平方米。衢州市中院针对检察机关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专项评查,有效规范了行政非诉执行的受理、审查和实施等活动。

  从去年初开始,衢州市检察院派员到该市大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大走访”,了解掌握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的执行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情况。同时,联合市监委、中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会签文件,建立执法司法信息资源共享、监督线索移送、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等制度机制,并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打通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信息壁垒,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

  在法律监督的强力作用下,衢州市检察机关共向环保、人社、卫健委等行政执法机关和法院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68件,均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衢州市检察院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经验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予以推广。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衢州找到做实行政检察突破口 2020-01-16 2 2020年01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