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5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20年1月16日

  (2019)浙0110民初7750号之一

  杭州中欣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亿方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中欣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77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05民初4215号

  朱良正:本院受理原告余斌高诉被告朱良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205民初4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81民初9978号 

  湖州海润铸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市文旭铸造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州海润铸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281民初997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余姚市人民法院丈亭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丈亭镇人民路10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0)浙0281民初206号

  林文仁、林文彬:本院受理刘松华诉你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03民初4521号

  宁波市镇海江浩贸易有限公司、杨平:本院审理的原告温州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亿嘉鸿顺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江浩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鑫东鸣贸易有限公司、杨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或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5693号

  王伟、刘安:原告温州市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3民初5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7077号

  陈龙:本院受理原告龚金康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7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6905号

  尧志威、吴泉清:本院受理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支公司与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69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9282号

  吴兴祥、丽水市梓豪城市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区支公司与被告吴兴祥、丽水市梓豪城市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9309号

  周路根: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晨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周路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4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27破23号之一

  2018年10月22日,本院根据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苍南万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0月30日指定温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2020年1月10日,本院根据董克新的申请裁定苍南万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整。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4)温苍破字第3-1号

  苍南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苍南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第二次)》已经债权人表决通过,本院于2020年1月3日作出(2014)温苍破字第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由管理人执行。

  苍南金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分配为第二次分配,实施分配款项以货币方式直接汇入各债权人账户,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251266.41元,债权人户数11户(诉讼费专户除外),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45573890.4元。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5)温苍破字第3-2号

  因苍南县瑞田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清偿,根据管理人申请,本院于2020年1月3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20条之规定,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27民破9号之一

  因苍南金德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发现可供清偿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根据管理人申请,本院于2020年1月3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之规定,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7163号

  吴亚丹: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诉被告吴亚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82民初71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7186号

  陈乐乐: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诉被告陈乐乐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82民初7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7203号

  郑帮双: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诉被告郑帮双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82民初7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7313号

  阮剑波: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新世纪花园社区支行诉被告阮剑波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82民初7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破7号

  本院于2019年12月17日裁定受理新光互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新光互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及财务负责人应在2020年2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述职报告,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杈淸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并交付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未在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新光互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2月18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通宝路115号研发楼三楼;邮编:332023;联系人:楼律师,联系电话:0579-83440315,0579-834403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的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杈利。新光互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0年3月3日上午9:30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李渔路1096号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西2法庭。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杈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杈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法院公告 2020-01-16 2 2020年01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