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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仲裁公告

  嘉兴蓝醇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陈华娟诉你单位劳动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嘉南湖劳人仲案[2019第14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支付申请人2015年2月至2018年4月拖欠的工资共计36000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的,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仲裁公告 2020-01-20 2 2020年01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