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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公告

  浙A7ZY32小型汽车车主:

  2019年5月24日,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仓前街道路虎4S店南侧发现你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经调查,你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由于你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

  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来科技城中队(地址: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7号)接受调查处理。联系电话:0571-89056794。

  公告期限届满你仍未来我局接受调查处理,我局将对上述物品依法予以拍卖、变卖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2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公告 2020-01-23 2 2020年01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