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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实话

非常时期更需法纪亮剑

  要彻底打赢这场战役,必须严格依法治疫、严肃依规管控、严厉依纪惩处。

  林上军 

  2月9日下午,湖州市南浔区法院开庭审理浙江省首例涉疫情居家隔离人员妨害公务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同时,一些媒体也发布了有的党员干部因为不以身作则强化防疫或管控疫情工作不力,被实行纪律处分甚至免职的消息。笔者认为,要彻底打赢这场战役,必须严格依法治疫、严肃依规管控、严厉依纪惩处。

  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已付出昂贵代价。绝大多数干部群众都能认识到配合开展疫情防治的重要性,并身体力行参与疫情防控;许多同志为了当前这项重要工作,加班加点,放弃休息,夜以继日,一刻不松。有的地方和单位还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掌控人员情况、切断病源输入、杜绝疫情蔓延、抓好企业复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有人却无视法律,任性而为,破坏警戒线,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有的无视这场疫情的严峻性,掉以轻心、漫不经心、我行我素,言行举止显露出对自身及他人健康、公共卫生安全的极不负责;有的在公众场所不配合检查人员,甚至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有的闲得无聊,偷偷在车棚里聚众赌博;有的哄抬物价,制假卖假,趁火打劫;有的造谣传谣,惟恐天下不乱;有的撕扯医务人员的防护用具,对他们吐口水等,发泄私愤;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实,还停留于形式主义……这些行为都触犯了法律,迎接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相关部门既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又要做到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和社会安定有序。对于极少数人的不端不良举动、违法乱纪行为和某些公务人员的不作为不能为,各地相关部门已纷纷行动,依规依法采取处罚、拘留、判刑等措施,依矩依纪实施戒勉、警告、免职等处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依法严厉打击,对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所犯罪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影响恶劣的被告人,予以从严惩处,符合判处重刑至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

  不少地方的纪检部门也发出了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有关纪律的通知,提出对那些不听劝导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干扰影响或者故意阻扰疫情防控管理行为等,必须严肃处理。公安部门则发出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的通告。

  非常时期,需要非常手段;大疫面前,更需法纪亮剑。对于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该果断采取措施,决不手软,决不姑息;涉嫌违纪违法的,必须从严查办、从重惩处。


浙江法制报 实话 00007 非常时期更需法纪亮剑 2020-02-14 2 2020年02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