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督查“顺路”调解
见习记者 应欣欣 通讯员 路余 张潇芳
本报讯 2月19日上午,根据慈溪市“三复”工作要求,慈溪市法院法官陈幸科响应号召,参与该市龙山镇复工企业的督查工作,期间还在村口卡点前办理了一起案件的调解事项。
案件的被告是居住在龙山镇某村的郑某,他是宁波某包装公司的股东之一。2015年,该公司陷入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拖欠4.1万余元加工款未履行还款责任。2019年11月,该案原告向慈溪法院起诉,要求郑某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受理案件后,经过陈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对调解方案的大部分内容达成一致意向,剩余部分还需郑某最后确定。陈法官本想通过移动微法院与郑某沟通,但年过半百的郑某表示自己用不惯智能手机,希望能够当面与法官沟通。受疫情影响,面对面商谈调解方案只能暂时搁置。
“去企业督查完复工的工作,正好可以去找郑某,把案件办好。”报名参加龙山“三复”督查志愿队的陈法官想到了郑某,立即与他联系并约定了见面时间。
在村口的卡点前,陈法官拿出了调解协议,并向郑某解释调解方案上的内容。郑某表示表示同意,并在协议上签字,案件至此顺利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