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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市井事

17岁女孩取保候审 检察官操心她的回家路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苏雪 

  本报讯 “我已经安全到家了,再次谢谢你们给我准备的防疫物品和食物……”21日晚上,海宁市检察院检察官叶薇莎收到一个来自贵州贵阳的电话,电话那头,17岁女孩小韦(化名)向她报了平安。挂了电话,叶薇莎悬了一天的心也终于放下了。

  小韦是贵阳人,2018年被网友骗至江西后加入了一个诈骗团伙,2020年1月14日被海宁警方抓获。案件移送海宁市检察院后,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小韦虽然参与了诈骗,但她是未成年人,缺乏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和分辨真伪的能力,主观恶性不大、涉案金额较小,且在检察官的教育下已经认识了错误,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较小,最终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月20日,是小韦取保候审的日子,可是她在海宁无依无靠,也没有家人来接她回家。“从海宁到贵阳,近26个小时的车程,她独自一个人,连个手机也没有,如今又是疫情期间,她能否顺利通过防疫卡点?路上遇到意外怎么应对?”对于小韦的回家路,叶薇莎很是忧心。

  为确保特殊时期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叶薇莎专门与公安机关联系协调,特意为小韦开具了“非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密切接触人员证明”。“这张证明要带在身边,外出一定要戴口罩,以后要提高警惕,不要再轻信网友……”临行前,叶薇莎找小韦促膝长谈了一次,还专门为她制作了新冠肺炎防疫知识小册子,教她自我防护,“对了,这是办案民警和检察官的联系方式,有啥问题就给我们打电话。”

  当天下午,在叶薇莎的陪同下,小韦在海宁火车站完成了办理临时身份证、购买车票等一系列手续。下午4点35分,带着检察官们特意为她准备的口罩、手套、消毒水、面包等物品以及300元备用金,小韦踏上了返乡的火车。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4 17岁女孩取保候审 检察官操心她的回家路 2020-02-25 2 2020年02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