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疫”不隔“心”
浙江检察机关助力复工复产护企暖企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史隽
“疫情这段时间,是我们企业压力最大、最困难的时候,没想到检察机关办案速度这么快,检察长还上门了解情况,令我们触动特别大!以后我们一定会加强普法培训,做到合法诚信经营。”2月21日,通过远程视频,江山市检察院对一起企业人员涉嫌诈骗案件宣布相对不起诉决定后,该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
为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连日来,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出击,将检察服务融于司法办案中,全力保障“两战赢”。
主动服务“心贴心”
以最严措施尽快打赢疫情阻击战,以最快速度恢复经济运行。“全省检察机关即日起进入工作状态、战斗状态。”2月18日,在省检察院党组召开的服务保障“两手硬、两战赢”专题会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再次对全省检察机关发出战斗号令。2月25日,省检察院党组会议进一步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结合检察职能,找准工作切入点,在依法办理好各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的同时,做实做细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2月5日起,海盐县检察院沈荡检察室主任朱立宏和7名同事分头走进企业,当起了联络员。从督促消毒测温、进出人员管理,到讲解疫情防控法律政策、以案释法,朱立宏他们像办案一样加班加点、一丝不苟。
作为衢州市组团联企第33网格的网格长,衢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叶伟忠逐一走访网格联系企业,全面了解企业防疫及复工情况,详细征询企业诉求,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精准高效助力企业防疫复工复产,衢州市检察院还提出三个“第一时间”的硬要求:第一时间制定工作计划、第一时间全面摸排企业情况、第一时间传达防疫复工复产政策文件。
疫情影响之下,企业有很多棘手难题亟待解决:无法按时交货、外贸出口受阻、资金储备不足等。关键时刻,如何助企渡过难关?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的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团成了服务企业的“先行军”。2月10日,服务团将一份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常见法律问题进行风险提示、答疑解惑的《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书》送达各家企业,让焦虑中的企业家们安下心来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办理案件“实打实”
不仅要为企业提示风险防患于未然,更要在办案中为企业切实解决难题。
近日,一度为工人工资和社保金发愁的宁波鄞州某建筑企业主李某,终于度过了企业的“危机时刻”:110余万元执行款的“紧急支援”,一下子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原来,去年10月,该建筑企业向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机关对一起民事执行案件介入监督。鄞州区检察院受理后查明:因为一批涉嫌虚假诉讼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很可能影响到该建筑公司等债权人的利益。检察院随即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相关案件的建议,法院予以采纳并按比例保留了涉嫌虚假诉讼的执行款份额。疫情期间,该建筑企业资金链极度紧张,工人工资和社保金都筹不出。为了帮企业渡过难关,鄞州区检察院联系税务机关特事特办,准许将分配的执行款先予支付工人工资和社保金,并延迟征税,这才让企业有了喘息之机。
随着企业相继复工,口罩成了企业急需的防疫物资。面对各种“问题口罩”案件和口罩诈骗案件,为实现疫情期间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等依法办理了一批涉疫犯罪案件,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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