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看到别人卖口罩,没货的他也卖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从受理到审结仅1天
本报记者 郑嘉男 通讯员 陈英 周继祥
本报讯 “兄弟,赚钱的机会来了,我这里有现货口罩,价格很低只要1.2元每个。”实际上,叫卖人手里并没有任何口罩,也没有货源。2月24日,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月6日,张某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发布了一条状态,称自己有大量口罩现货。小洪看见后便向张某询问口罩货源,张某顺势推销。为了能接下这单生意,张某从网上找来不少口罩生产厂家、口罩现货的照片和视频发给小洪。于是,小洪订购了24万余个口罩,并转给张某28万余元货款。没多久,张某就把发货的物流单号发给了小洪。与此同时,小洪的室友也加了张某的微信订购了9万多个口罩,并支付了11万余元货款。
然而,好几天过去了,两人却查不到物流轨迹。多次询问张某,他却一直语焉不详。小洪察觉可能是被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其实,张某手里并没有任何现货口罩,也没有口罩货源。他在朋友圈看见别人转卖口罩,就打起了假卖口罩真骗钱的主意。据查,至少有3名被害人上当受骗,涉案42万元。
2月16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某被警方抓获。17日,普陀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就侦查方向、取证标准等问题,从多角度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取证、固证,为下一步审查逮捕夯实基础。
公安机关根据指导意见进行侦查后,将案件移送到普陀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院当天就对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从受理到审结仅用了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