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阳特钢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浙江瑞阳特钢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孙成杰:
松阳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5日裁定受理浙江瑞阳特钢有限公司(下称“瑞阳特钢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为瑞阳特钢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作为瑞阳特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请贵方在2020年3月3日前向管理人移交瑞阳特钢公司的印章、证照、账户、财务账册等全部资料和财产并接受管理人询问,配合管理人调查了解瑞阳特钢公司相关情况。如贵方不予配合存在违法情形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请贵方准时参加于3月9日下午15时45分在松阳县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召开的瑞阳特钢公司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瑞阳特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