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7078号
彭兴安:本院受理原告彭兴安诉施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707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6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第十二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277号
毛美仙:本院受理原告吴尚行诉被告毛美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7008号
赵根生:本院受理原告罗根淡诉被告赵根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7061号
陈媚:本院受理原告陈予龙与被告陈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沈敏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春松、李建明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9时25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7336号
林明明:本院受理原告傅小萍与被告林明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沈敏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春松、李建明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