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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鉴真相

坐高铁,才发现自己十年前成为“老赖”? 他凭一纸鉴定“翻案”

  本报记者 肖春霞 通讯员 吕燕

  “对不起,您已被限制消费!” 寿建苗记不清,自己已有多久没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了。难得的这一次,却被拒绝了。

  今年50多岁的寿建苗,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小的制袜厂,日子过得富足而平静。2018年春,他准备乘坐高铁外出谈生意,却意外得知自己已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震惊!自己从商10余年,生意蒸蒸日上,并没债务。怎么变成“老赖”了?还没走出售票厅,寿建苗就给顾问律师陈伟忠去了电话。最后,通过层层追踪,陈伟忠发现,早在10年前,寿建苗就已陷入官司,变成了“老赖”,而这一切,作为当事人的寿建苗竟一直被蒙在鼓里!

  怎么回事?寿建苗真是“老赖”,还是另有误会?

  扑朔迷离的 “缺席判决案”

  陈伟忠第一反应,是去诸暨法院查案底,可一无所获。随后,他通过网络查询,查到一起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判的案子。正是该案,让寿建苗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在余杭区人民法院档案室,陈伟忠知晓了案件始末。

  2008年9月,杭州市余杭区某印染公司向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称,他们公司与寿建苗曾发生过业务往来,公司为寿建苗印染加工半边绒、羽毛纱等。至2007年9月25日,双方经对账,寿建苗总共拖欠该印染公司印染费22万余元。该公司多次催讨无果,故提起诉讼,要求寿建苗立即支付拖欠款。起诉的主要证据是一份2007年6月寿建苗签字的对账函,该对账函中还标注了一笔5万元的支付款项。

  案卷显示,2008年该案先是通过邮寄送达,但没成功;随后,余杭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告送达,最后是缺席判决。整个过程,寿建苗都没有参与。

  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似乎都很在理。但寿建苗的反应,却让整个事情变得扑朔迷离。寿建苗表示,自己从未与案卷上的这一印染企业有过业务往来,而且对账函上的签名也不是自己所写,也没有向该印染公司支付过任何货款,整个业务都是不存在的。寿建苗甚至气愤地表示,只要对方能证明他付过一部分货款,他就愿意承担债务。

  “对账函”中鉴出真相

  “当务之急,是还自己一个清白。”来不及细想,寿建苗委托陈伟忠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

  经过协商、抽签,最终由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印染厂提交法庭的这张对账函中,“寿建苗”三字是否系寿建苗本人书写。

  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文书痕迹鉴定人薛建国介绍,一个人的书写习惯会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状况、形成条件、心理原因等发生变化。而鉴定时间,距离对账函上的日期,已有十年之久。为了最大限度挖掘真相,薛建国建议寿建苗尽可能多提供一些笔迹样本,与2007年越接近越好。

  如果寿建苗是一名普通白领,也许短时间内找到十多年前具有法律效用的签名样本会比较难。但作为一名生意人,寿建苗这样的签名并不难找。陈伟忠在诸暨法院等调取了2007年前后寿建苗在法律文书上的签字以及他在银行纳税过程中所签的字,提交给了该司法鉴定中心。随后,该鉴定中心让寿建苗当场以比较流利的速度书写了本人名字,一并作为参考样本。如此一来,共收集到寿建苗2003年至2008年,以及2019年的书写样本共10份。

  薛建国对检材和样本进行了仔细分析。他发现,检材是用黑色圆珠笔所写,书写速度不算快,乍一看,检材和样本还十分相似。但细看之下,薛建国就发现了很多不同之处。“譬如,‘寿’字最后的收笔,检材最后的竖勾角度较明显,而样本则比较圆滑。这一区别,在‘建’和‘苗’字上都比较明显。”薛建国说。通过这些细节特征能够反映出,这两个人的书写习惯是不一致的。因此,鉴定人出具鉴定意见:余杭区某印染公司对账函签名确认栏“寿建苗”签名字迹不是寿建苗本人所写。

  最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信了这份报告,撤销了余杭区法院的判决,驳回了余杭区某印染厂的诉讼请求,还了寿建苗清白。

  十年误会究竟如何造成?

  案件再审期间,寿建苗也一直在思索,整件事究竟是如何发生的?

  按照寿建苗的说法,他与这家印染公司既然没有任何业务上的往来,也没有拖欠对方任何款项。那么,对方为什么会把他告上法庭呢?经过一番回忆,寿建苗终于想起了十几年前的一桩往事。

  2006年左右,寿建苗曾带朋友去过这家印染加工厂。最后,这位朋友还把加工业务给了这个印染厂,作为介绍人,寿建苗当时也留下了自己的名片。介绍完后,寿建苗就回诸暨了,至于这位朋友和印染厂之间的业务往来,他从没参与过。

  特殊之处在于,寿建苗的这位朋友是位韩国商人,当时常年在诸暨办厂、做生意。后来,因经营不善,工厂倒闭了,他也回国了。“会不会是这位韩国商人的债务,印染厂员工找不到人、交不了差,算到我头上了?”寿建苗想。可因年代久远,寿建苗早已和这位韩国商人断了联系,所以也无从证实。

  “当年纯粹出于好心,充当一回介绍人,没想到对方公司竟然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扣在我的头上,真是气愤。”寿建苗心里不是滋味。同样奇怪的是,距离原告起诉已过去十年,为什么作为被告的寿建苗却一直蒙在鼓里呢?

  寿建苗回忆起,2008年被起诉时,正好是他卖掉旧住宅,搬进新房子的时期。陈伟忠律师表示,当时,因住址不明,导致送达失败,也是有可能的。而且当年,寿建苗生意刚起步,因信息不对称,法院很可能没有查到寿建苗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执行中止。

  对于那份“对账函”,因时间久远,人员流动等原因,余杭某印染企业也无从查证。

  鉴定人说:

  笔迹鉴定由来已久,多用于借款、欠款、遗产继承、合同履行等民事纠纷中,也有少部分运用于心理学分析。鉴定人主要依据对笔迹熟练程度,书写水平,笔画间搭配比例,运笔,笔画转折、弯曲、断续等元素展开比较,从而得出判断。

  如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借力相关仪器设备等,笔迹鉴定技术已日趋成熟。因此,提醒大家要三思而后行,伪造签名属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法制报 鉴真相 00009 坐高铁,才发现自己十年前成为“老赖”? 他凭一纸鉴定“翻案” 2020-03-05 2 2020年03月0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