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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20)浙0782民初17089号

  赵威: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天歌制衣有限公司与被告赵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8月12日签订的“协议"第一条中被告未履行的返还2391件保暖衬衫的相关内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辫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15时10分在义乌法院国贸第二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8016号

  杭州盛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598号1号楼101-30室、法定代表人:白晋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明智与被告杭州盛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先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2月12日下午15:00分,现因疫情原因,开庭时间变更为2020年5月25日14时5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19号审判庭(西门5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0) 浙0784民初651号

  杨允达(公民身份号码: 30327196501020211):本院受理原告王伟东与被告杨允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0年6月16日8时40分,合议庭组成人员为朱范蕾、徐香珍、任更生,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第8号审判庭(东门四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5833号

  童炕炕:本院受理的原告徐毅诉被告童炕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5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261号

  余健龙:本院受理原告陈星辰与被告余健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5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浙江省浦江县信访局速裁法庭(208室) 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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