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撞老婆情夫 男子持刀勒索获刑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苏雪
本报讯 出租房内撞见老婆的情夫,海宁一男子不仅将情夫暴打一顿,还要求对方转给自己10万元。3月9日下午,该案在海宁市法院开庭审理,男子王某以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罚金5000元。
2019年10月28日中午,海宁市许村镇的一户出租房内,不时传来打斗声和求饶声。房间内,49岁的王某边喝着白酒,边举着菜刀威胁妻子的“情夫”严某,“要么留下10万块,要么就留下一条胳膊,不然别想出这门。”
王某与妻子汪某已经是20多年的夫妻,两人育有两名子女。多年前,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夫妻两人的关系降至冰点,大部分时间汪某都跟王某分开居住。2019年3月,汪某与53岁的男子严某相识,两人慢慢发展成情人关系。
这天中午,王某买好饭菜来到妻子的租住房内,正巧撞见严某坐在妻子床上。一瞬间,怒火攻心的王某扔下饭菜就对严某一顿毒打。被妻子拉开之后,王某依然怒气难消,冲进厨房拿了菜刀,威胁严某给自己转10万块钱,于是有了开头一幕。
严某拿不出钱来,便通过微信向自己的妹妹、堂弟等亲戚凑了1万元转给王某。可王某并不满足,一定要求严某给足10万。同时要求妻子汪某拿出4万元“精神损失费”,遭到拒绝后,又将妻子打倒。
汪某几度想报警都未能成功,3人在房间内僵持了4个多小时,直到严某家人带着警察找上门,事态才得以控制。
王某归案后,对其向严某索要钱财的事实多次辩解,声称1万元钱是严某主动赔偿给他。对此,海宁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最终王某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将1万元退还严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