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痴狂?被骗175万!
通讯员 邓春花 周侗
本报讯 龙泉女子刘某某与杭州男子杨某某网恋后,两年时间竟被骗175万余元。近日,龙泉市法院在线审理了该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并责令杨某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17年7月,杨某某与刘某某通过社交软件相识。很快,杨某某隐瞒自己未离婚的事实开始与刘某某交往。2017年9月,杨某某称急需用钱,向刘某某借2000元钱,刘某某爽快转账。尝到快速拿钱的滋味后,杨某某开始编造诸如“酒驾,需打点”“儿子需医药费”等理由,骗取刘某某钱财。期间,杨某某还伪造其表哥、外甥的身份,与刘某某聊天。
2017年9月至2019年,杨某某共从刘某某处骗取1775860元,并将骗得钱财用于造房、买车、养情人、打赏女主播等。
事后,刘某某发现自己被骗,于2019年10月1日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