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后双休变单休合法吗?
有读者问:
复工后,我收到公司通知——延迟复工放的假,后面都有可能补回去。请问,企业压缩双休日,并要求员工不再休年休假的做法,合法吗?
律师解答:
首先,企业取消带薪年休假,是不合法的,但是复工前的停工期,优先安排员工休不跨年的年休假或者压缩双休日(双休变单休),在法律框架内是允许的,这样做对劳资双方都是有利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其次,我国现行法律明确授权企业可以“灵活安排周末休息日”。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第二款明确“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休息)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此外,将复工的双休日压缩,将双休改为单休,是完全可以操作。我国一年通常有104个休息日,在确保劳动者“一周至少一天休息”的情况下,劳动者先休息了52天,还可以补班52天。退一步说,即使先放假休息延续到3月份,也可以压缩双休日,以全年事后补班的形式覆盖掉。
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