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要不要提请抗诉?
台州检方请相关专家开听证会,听一听大家的意见
通讯员 罗闻哲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3月12日,一场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在台州市检察院举行,围绕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是否提请抗诉进行讨论。这是台州市检察院接受民主监督,推动矛盾化解落实,促进诉源治理,进一步实现司法公正的创新探索之举,也是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此类听证会。
记者了解到,公开听证的案件源于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李小平(化名)和项晓飞(化名)是台州某医药公司股东,2018年两人因是否用股权转让款来支付债务产生分歧。2018年8月,椒江区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判决李小平支付项晓飞剩余股权转让款及相应的利息。尔后李小平提出上诉,但台州市中院和省高院均驳回上诉。近日,李小平向台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据悉,之前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都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和当事人单独沟通,双方当事人并没有面对面阐述自己理由的机会,也无法获得社会舆论对案件的意见反馈。
自2月以来,台州市检察院探索推行公开听证会制度,通过公开听证,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了解彼此诉求,直击争议焦点。同时,检察机关邀请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咨询专家、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审查公开听证,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建议,有助于双方当事人听取社会意见,推动矛盾化解,也有助于检察机关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3月12月,台州市检察院针对这起股权转让纠纷举行公开听证会。在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后,专家、人家监督员发表了各自意见、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公开听证不同于法庭开庭审理,参与公开听证的专家、人民监督员只是发表意见,对案件的最终处理没有表决权。“此次公开听证意见将作为案件承办人审查案件时重要的参考依据,承办人在认真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审查办理案件,再做出审查决定。”台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许光勇说。
台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江连表示,检察监督引入听证机制,充分保障了双方申请人有效表达诉求主张,实现检察监督的公开透明,且能全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各类参与主体的多角度意见,从而确保检察监督的人民性、公正性和可接受性,这种做法是检察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重要实践,是真正的开门办检察之举。
据了解,检察机关将在认真考虑双方观点、专家和人民监督员意见基础上,依法对该案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