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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义乌市荷叶塘蓝天制笔厂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义乌市荷叶塘蓝天制笔厂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0年2月29日,该债权总额为1473.52万元,其中本金969.95万元,利息503.57万元。债务人位于义乌市,所属行业为制造业,该债权由宗春英、陶辉勤提供保证担保,由义乌市荷叶塘蓝天制笔厂名下坐落于义乌市稠城街道金辉路21号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及良好的资信背景,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 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 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公告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我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71-89703144 

  电子邮件: chenjianing1@cinda.com.cn 

  浙江省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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