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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只因同名同姓,银行卡里莫名少了40万元

检察机关提请再审建议终改判

  本报记者 王亚 通讯员 滨检 

  本报讯 因为同名同姓,江苏的胥某陷入了一场漫长的官司纠纷,银行账户内还被划走了40余万元。日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为胥某提出的再审建议获法院认可改判,终于为胥某讨回了清白。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5年。当年,安徽的黄某因为欠了占某40.5万元货款,写了一份欠条给占某,并由黄某工厂的员工胥某作担保人。过了两年,黄某依旧没有还上欠款。2017年7月,占某将黄某和胥某告到了滨江区人民法院。

  被告胥某因故未收到相关材料,因此未对占某诉讼请求及时提出抗辩,占某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

  直到2018年5月账户被扣划,被告胥某才发现自己被卷入了这场货款纠纷。他对欠条中自己签字的真实性向法院提出异议,但因无有效证据可以证明欠条上签字并非其本人所签,再审申请被驳回。于是被告胥某向滨江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承办检察官受案后,全面审阅案卷、分析案情。案涉欠条并未附上担保人胥某的任何身份信息,被告胥某也表示自己从未在安徽工作过,而占某起诉时却提供了被告胥某的具体地址与联系方式,占某的信息是从哪儿来的呢?

  占某说,他与担保人胥某并不熟悉,只听说户籍地在常州市某区,遂在起诉前委托律师查询,并确认了查询到的唯一一个在江苏常州某区的被告胥某,于是将被告胥某也列为了起诉对象。

  “姓名和打听到的户籍地我记得的,查了那地方就只有他一个,不是他还能是谁?”虽然早就记不清胥某模样,但是凭借查找到的信息,占某确信被告胥某就是担保人胥某。

  占某这样的回答让检察官更加怀疑欠条的真实性。针对被告胥某提出的签名是伪造的说法,检察官为其提供了相关鉴定意见。由于时隔3年,为慎重起见,检察官要求胥某重新收集可信度高的样本原件,借助杭州市检察院的技术优势,再次对欠条进行了鉴定,证实欠条上“胥某”的签名确非被告胥某所写。

  同时,关于被告胥某的工作地的表述,其坚称自己从未到安徽省黄某的工厂工作。检察官积极引导申诉人胥某补充证明材料、还原实际生活轨迹。胥某补充了个人社保缴费明细、所在村委会的《证明》、所在单位的《情况说明》,这些都表明被告胥某生活和工作轨迹一直在户籍地常州,也证实被告胥某和欠条上的担保人胥某并非同一人,只是同名同姓。

  2019年5月,滨江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日前,滨江区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的部分内容,被告胥某无需再承担这莫名飞来的40万余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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