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认罪认罚”在APP上进行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蔡俊杰 吴旻
本报讯 “犯罪嫌疑人刘某,我是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现在发给你密码进入浙江检察APP线上视频会议室。”“王律师,您那边能听见我说话吗?”“三方已到齐,我们马上开始进行认罪认罚程序。”3月19日中午,一场特殊的认罪认罚程序隔空进行。检察官、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三方视频连线,实现了三方在空间上分处三地,而时间和音视频上却在同一群组的同屏对话。
去年底,刘某因故意殴打他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立即通过远程视频提审系统讯问刘某,并对案件材料进行细致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相应证据已经收集固定,刘某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较轻,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经过检察官对故意伤害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详细解释,刘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3月18日,浙江检察APP正式完整上线远程认罪认罚具结功能。第二天,镇海区检察院就把刘某认罪认罚程序提上日程,借助信息化手段,完成防疫期间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和律师见证“网络+检察”线上新模式。
三方视频连线中,检察官依法告知刘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进行量刑告知,确保刘某知悉自身的权利义务。“我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刘某通过远程视频表达自己认罪认罚的意愿及悔罪态度,在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过程不到半个小时。随着这份《认罪认罚具结书》在线上签字生效,镇海区检察院也成为了首个运用浙江检察APP完成审查起诉阶段全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程序的地方检察院。